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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原安全服务承诺书

『全渠道发布真实房源信息』

(一) 承诺内容

广州中原经纪人在本公司所有门店、公司自有网站(含手机APP)等所发布的所有房源信息均为真实委托、真实图片、真实存在,且上述各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内容一致,假一赔百。

(二) 中原“真实房源”定义

1、 真实委托:该套房源在中原挂牌是业主的真实意愿,齐备“两证”符合国家规定。

◈   两证:指所委托租/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业主身份证或委托人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

◈   一委:指委托租/售房屋需签署的《房屋放盘委托书》。

2、真实图片:房源展示的图片是房屋内部图片或同间隔户型的参考照片;

3、真实存在:房源地址与产权地址或实际物理地址一致。

(三) 承诺细则

1、经纪人在所有门店、公司自有网站(含手机APP)等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是业主当时意愿的真实记录或体现,若业主从未有过出租/出售意向,或经纪人报价完全不符合业主意愿的,则向同一房源最先举报的举报人予以100元的赔付。

2、房屋状态或价格信息发生变化(包括业主变更出售/租意向、业主调整价格、或房屋成交等),经纪人发布房源信息与房屋状态发生变化的时间间隔超2天以上的,则向同一房源最先举报的举报人予以100元的赔付;如果间隔时间在2天以内的,则不予赔付。

3、每套房源第一次被举报后,进入5个工作日的核实期,凡经举报的房源信息一经核实为虚假或已变更状态,立即下架处理。核实期内,该房源其他举报人的举报将不予受理。

4、同一举报人累计有效举报件数超过3件(含3件),且均未被带看过的,举报人需提供虚假房源信息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与经纪人联系的通话详单及通话录音,或与业主核实房源信息不符的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可进行赔付。

5、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如发现举报人非以购买、租赁、交易房屋为目的,以提供房源信息而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证实将永久取消参加“假一赔百元”的赔付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注:中原所有在职员工及其亲属一律不得参与“假一赔百元”的举报赔付活动。

(四) 赔付规则与流程

按第三条的条款执行,同一事项,最先举报人获得奖励,其他举报人无奖励。

2、赔付流程:

1)认定为有效的举报,中原地产将通知举报人;

2)举报人凭身份证明在约定日期到中原地产总部领取款项。

『交易不成,不收中介服务费』

(一) 承诺内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遇以下情形:1、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2、二手房买卖合同经司法机关或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调解/裁判文书确认解除的;广州中原不收取任何中介服务费,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全额退还。

(二) 中原“交易不成,不收中介服务费”需满足条件

1、自2018年10月22日经广州中原居间成交的二手房买卖业务。

2、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与广州中原三方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或二手房买卖合同经司法机关或仲裁委员会的生效的调解/裁判文书确认解除的,并将生效的调解/裁判文书(复印件,须核原件)交广州中原存档。

3、交易双方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后,买方(含亲属)不得与卖方重新交易(不论是否通过广州中原),否则广州中原可通过司法途径向交易双方追究违约责任。

(三) 赔付规则与流程

1、赔付规则:二手房买卖交易必须满足第二条的全部条件。

2、赔付流程:

1)认定为有效的举报,广州中原将通知举报人;

2)举报人凭身份证明、佣金发票在约定日期到广州中原总部领取款项。

『业主限时收款』

(一) 承诺内容

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条件的住宅,广州中原居间服务成功出售后,承诺业主限时收取尾期楼款;否则按书面约定细则给予相应赔付。

(二) 中原“业主限时收款”定义

1、买卖双方在取得贷款机构同贷书后一定期限内;

2、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增城区、萝岗区、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的商业贷款以16个工作日为限,公积金贷款以28个工作日为限,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以33个工作日为限;

3、南沙区、从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的不适用限时收款承诺。

(备注:具体时限以签订《限时收款服务承诺协议》的约定时限为准)

(三) 承诺细则

1、必须是通过广州中原居间成交并委托汇瀚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广州中原尊享客户,即签署了《中介服务确认书(房屋出售尊享服务版)》及《限时收款服务承诺协议》的广州中原客户。

2、买卖双方按约定交齐中原佣金(齐佣时点:双方签署买卖合同或网签当天)。

3、个别特殊情况承诺细则以成交时签署的《限时收款服务承诺协议》为准。

(四) 赔付规则与流程

1、赔付规则:

被认定符合赔付规则的成交案例,以约定限时时间为准,每逾期一日,广州中原以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为基数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的日利率向卖方补偿双倍利息直至卖方收到购房尾款或者与广州中原协商达成其他解决方案之日止。

2、赔付流程:

由成交经手经纪人发起赔付申请,经广州中原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由广州中原经原收款通道返至之前卖方付款账户。

『不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一) 承诺内容

广州中原经纪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承购、承租由经纪人本人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如需承购、承租中原其他经纪人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业主签订独家委托协议的除外),须在签约前书面清晰告知业主并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如有违反,业主方无法律责任解除合同且不收取中介服务费,如已收费,全额退还。

(二) 中原“直系亲属”定义

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三) 承诺细则

1、禁止经纪人购买其个人代理的房屋(居间身份与买家身份不能重叠)。

2、经纪人及其直系亲属需承购、承租广州中原其他经纪人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须在签约前书面清晰告知业主并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3、如有违反,经纪人负责协助当事人解除合同,且确保业主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收取中介服务费,如已收费,全额退还。

(四) 赔付规则与流程

1、赔付规则:二手房买卖交易将按第三条的条款执行。

2、赔付流程:

1)认定为有效的举报,广州中原将通知举报人;

2)如需退款,举报人凭身份证明在约定日期到广州中原总部领取款项

『交易公开透明,不吃差价』

(一) 承诺内容

广州中原承诺在促成交易的中介服务过程中,应做到交易公开透明,不隐瞒真实房屋情况和交易信息,不采取如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等任何方式赚取差价;不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客户索取服务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财物。举报经核实的,承诺将差价部分全额退还受损失人,且支付给举报人1000元。

(二) 中原“交易公开透明,不吃差价”定义

1、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2、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串通捂盘惜售,操纵市场价格;

3、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 承诺细则

1、经纪人在促成交易的中介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上提及“吃差价”行为。举报经核实的,将差价部分全额退还受损失人,且支付给举报人1000元。

2、举报人需为相关交易的成交客户。

3、举报人需向我司提供“吃差价”的举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以证明违规的合同文件、费用单据、来往文字文件、相片、视频、用户与违规人员的微信或其他电子方式沟通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4、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如发现举报人未能提供广州中原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该举报将不成立。

注:广州中原所有在职员工及其亲属一律不得参与“交易公开透明,不吃差价”的举报赔付活动。

(四) 赔付规则与流程

1、赔付规则:按第三条的条款执行,同一事项,最先举报人获得奖励,其他举报人无奖励。

2、赔付流程:

1)认定为有效的举报,广州中原将通知举报人;

2)举报人凭身份证明在约定日期到广州中原总部领取款项。

『不乱收费、不强制服务,规范开具发票』

(一) 承诺内容

1、不乱收费、不强制服务:

广州中原承诺在事前书面清晰告知交易当事人相关收费服务项目及标准;不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未事前书面告知交易当事人的收费项目,不收费;如已收费,全额退还。举报经核实的,将支付给举报人1000元作为奖励。

2、规范开具发票:

广州中原承诺规范及时开具中介服务费发票,不以任何借口拒开发票。举报经核实的,将支付给举报人1000元作为奖励。

(二) 中原“不乱收费、不强制服务,规范开具发票”定义

1.不乱收费、不强制服务

◈   在门店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   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   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   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2、规范开具发票

◈   收取佣金后必须开具发票予客人,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   依法纳税,不得开具任何收据代替佣金发票,或以其他名目的字眼开具收据代替佣金的收取。

(三) 承诺细则

1、经纪人在促成交易的中介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上提及“乱收费、强制服务”行为。举报经核实的,已收费部分全额退还受损失人,且支付给举报人1000元。

2、经纪人在促成交易的中介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上提及“不开具发票“行为。举报经核实的,支付给举报人1000元作奖励。

3、举报人需为相关交易的成交客户。

4、举报人需向广州中原提供 “乱收费”或“拒开发票”的举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以证明违规的合同文件、费用单据、来往文字文件、相片、视频、用户与违规人员的微信或其他电子方式沟通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5、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如发现举报人未能提供我司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该举报将不成立。

注:广州中原所有在职员工及其亲属一律不得参与“不乱收费、不强制服务,规范开具发票”的举报赔付活动。

(四) 赔付规则与流程

1、赔付规则:按第三条的条款执行,同一事项,最先举报人获得奖励,其他举报人无奖励。

2、赔付流程:

1)认定为有效的举报,广州中原将通知举报人;

2)举报人凭身份证明在约定日期到广州中原总部领取款项。

『不制作“阴阳合同”』

(一) 承诺内容

广州中原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或获取高额贷款。举报经核实的,自愿支付给举报人3000元作为奖励。

(二) 中原“阴阳合同”定义

买卖双方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为达避税或者申请高额银行贷款的目的,而签订两份价格不同的合同,“阴阳合同”的认定要符合以下条件:

1、 买卖双方已完成房屋交易;

2、 买卖双方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了两份价格不同的合同,一份是用于备案登记,一份是双方履行的真实价格;

3、 “阴阳合同”中涉及的房屋是经广州中原成交。

(三) 承诺细则

举报人在举报“阴阳合同”之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阴阳合同”中所涉及的房屋,举报人必须为该交易的实际成交方;

2、举报人的举报需符合本规则第二条的认定,同时举报人需按广州中原的要求提供“阴阳合同”举报证明材料,以证明举报之真实性;

注:广州中原所有在职、离职员工及其亲属一律不得参与举报赔付活动。

(四) 赔付规则与流程

1、赔付规则:按第三条的条款执行,同一事项,最先举报人获得奖励,其他举报人无奖励。

2、赔付流程:

1)认定为有效的举报,广州中原将通知举报人;

2)举报人凭身份证明在约定日期到广州中原总部领取款项。

『不聘用信用等级为“失信”的从业人员』

(一) 承诺内容

广州中原不聘用信用等级为“失信”的从业人员。举报经核实的,自愿支付给举报人1000元作为奖励。

如因聘用失信从业人员,造成客户投诉或损失的,广州中原赔付客户2000元。

(二) 中原“阴阳合同”定义

被『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系统』列为“失信”的从业人员。

1、 买卖双方已完成房屋交易;

2、 买卖双方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了两份价格不同的合同,一份是用于备案登记,一份是双方履行的真实价格;

3、 “阴阳合同”中涉及的房屋是经广州中原成交。

(三) 承诺细则

1、广州中原不聘用信用登记为“失信”的从业人员。

2、举报经核实,自愿支付给举报人1000元作为奖励。(注:同一事项,最先举报人获得奖励,其他举报人无奖励)

3、如因聘用失信从业人员,造成客户投诉或损失的,承诺赔付客户2000元。

(四) 赔付规则与流程

1、赔付规则:按第三条的条款执行,同一事项,最先举报人获得奖励,其他举报人无奖励。

2、赔付流程:

1)认定为有效的举报,广州中原将通知举报人;

2)举报人凭身份证明在约定日期到广州中原总部领取款项。